柯桥经济开发区
颁布日期:2006年   关闭窗口


一、税费优惠:
在执行国家、省现行的有关的优惠政策基础上,外商投资企业(含独资、合资)企业所得税地方附加县留成部分:当年新办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,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,从获利年度起2年全免,后3年由县全额奖励。

二、土地基准价:20万元每亩,根据合同外资按档优惠
以下项目地价也适当优惠:
1、省级高新技术项目和新产品、新技术科技成果转化项目(省科技部门证书或确认);
2、产品属行业先进的信息产业类项目(IT);
3、国家级高新技术项目或国家级高新技术、新产品科技成果转化项目(国家科技部门证书或确认)
凡世界500强企业投资的项目;实到外资在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资项目;总投资在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内资项目及其它特别好的项目,地价按“一事一议”上报制度执行

三、收费:
  外商投资企业,实行“税外无费制”,省、市、县有关规费全部免费。其他项目,除上缴省、市规费外,县内行政性规费全免,服务性收费按低限标准收取。

四、服务:
全天候、保姆式、一条龙服务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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